一:因地制宜地在易堵車的地方設置交通崗亭,交警可以在那里長期維持秩序,站崗值班有利于加強對路面交通的直接管理,更有利于對突發(fā)事故的緊急處理,將事故消滅于萌芽中。交警也可以某個崗亭作為中心,以點帶面地進行交通指揮和疏導。
二:亭內可以配置電腦等設備,實行即時、高效的交通管理,并可集交通管理、報警求助、便民服務、防控處置于一體,一亭多用,使它的功能更細致、多元化?!鞍踩珪惩ū憬莺椭C”,這恐怕應是“三尺小崗亭”的新使命。
三:針對城市擁堵問題,可以在城市一些主要的、流量較大的路口設立交通崗亭。首先,可以根據路口流量進行調節(jié)。各個路口不同信號燈的時間長短,都是經過對流量的觀察記錄后確定的。但車流和人流不是一成不變的,所以便常有這樣的情形出現:某一信號燈下調控的車輛已經走完,等候下一信號燈的車輛還排著大隊,信號燈依然按既定的時間變化。因為等不及,機動車加塞兒的、搶行的情況也不時可見。如果設立了交通崗亭,在高峰時有交警值守,根據流量的變化適時采用人為調控,對緩解擁堵還是有積極作用的。其次,可以及時疏導臨時擁堵。常在京城行車、乘車的人們都會有這樣的經歷:因為前方道路行駛緩慢,正在通過路口的車輛滯留在路口;變燈后,交叉方向的車輛駛來,不同車輛交錯在一起,形成了路口的擁堵。這時往往只有交警到場,才能使復雜的擁堵局面得到疏導和緩解。如果有交通崗亭交警值守,就可以及時處理問題,減輕擁堵造成的影響。再次,可以對違規(guī)行為起到威懾作用。交警在交通崗亭內值守,可以及時發(fā)現糾正司機、騎車人和行人的違規(guī)行為。